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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生在娃娃機店好奇戳戳樂 店老闆索賠1洞3千元引鄉民共憤

記者黃寅/綜合報導

台中市大里區一名國小三年級女學生,日前放學後走進學校附近的夾娃娃機店,因為一時好奇,戳了機台上的「戳戳樂」,有的戳戳樂原本就是空洞,有的是裡面有東西,但女學生未把東西帶走,只是看了看就放回洞裡。

未料,娃娃機店的李姓老闆事後拿著監視錄影到學校找人,要求學生家長賠償,否則要提告,後來洪姓家長為此賠了3千元才了事。 

 

市議員江和樹獲悉,昨開直播探討此事,許多市民看到,都認為夾娃娃機店這樣的行為不當,還有人留言質疑「故意用這樣騙錢吧」,江和樹也認為這樣是否已涉及賭博?

洪姓家長說,女兒戳了8台夾娃娃機上的戳戳樂,李姓老闆以每個機台分屬1名所有人所有,以每台要賠3千,要求賠償2萬4千元,否則就要提告。

後來經協調,洪說自己沒有那麼多錢,最後才以3千元和解。

李姓老闆看了直播,現身去找江和樹,表示索取3千元是因為女學生造成店裡損失,但也認為整件事有些不妥,同意返還3千元。

因為李說身上恰好沒有帶錢,江於是先墊,把錢還給洪姓家長,要李有空再把錢還到服務處即可。 不過此事在地方引起討論,有人說「不要誘惑犯罪」,也有說「娃娃機玩成這樣!收起來啦!你家沒小孩嗎?」還有人質疑「故意用這樣騙錢吧」。

 

律師洪家駿說,從江和樹提供的錄影看來,現場並未標示戳戳樂戳1個洞要3千元,而且公開擺在那兒沒說戳要錢,即使戳了,應該也沒有索費的問題。

加上女學生沒有帶走任何東西,也難說有侵占或竊盜的問題。即使老闆提告,因為女學生未成年,最多也就是在少年法庭讓法官指正一下,就交由家長帶回保護管束而已,不會有前科問題。

至於老闆說若不賠錢要提告,因為提告是合法管道,並不違法,也頂多只是民事糾紛。

若老闆語出恐嚇,威脅若不還錢會對對方不利,則有觸犯恐嚇取財罪之嫌。不過,整件事看起來,店老闆索賠雖不違法,但令人感覺社會觀感不佳。

原文網址: 小學生在娃娃機店好奇戳戳樂 店老闆索賠1洞3千元引鄉民共憤 | 好房網News https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50998366612.html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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