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味先檢驗出蘇丹紅 緊急下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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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晉凱新新聞:
    蝦味先檢驗出蘇丹紅 緊急下架
    【重點先說】
    蘇丹紅是工業染料:蘇丹紅色素本身的分子結構易溶於油脂,常被用來替鞋油、地板蠟或汽油增色,是一種工業染料。蘇丹紅1號被IARC歸類為第3級致癌物。
    法規規範: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,食品不得含有有毒或有害物質。違反者可處以罰鍰、歇業、停業,甚至廢止登記。
    高雄裕榮食品公司回應,提供受害者退換貨服務,對消費者損害負責。各大通路已預防性下架「蝦味先」,以確保食品安全。
    新聞來源:Yahoo新聞
    雲林縣衛生局在2/21查獲高雄裕榮食品公司的「蝦味先」中含有致癌物的「蘇丹紅」辣椒粉,高雄裕榮食品公司發出聲明稿,強調進貨來源均符合法規標準,但自己也是受害者,對於原料供應商的疏失,會向大眾道歉。
    一、 蘇丹紅是什麼?
    (一) 蘇丹紅色素為工業用染料,常見蘇丹紅色素有蘇丹紅1號、2號、3號、4號等,「不得添加於食品中」,以前我國有發生過鹹鴨蛋中蛋黃檢出蘇丹紅4號,國際間香辛料產品也常發生檢出蘇丹紅色素的食品安全事件。
    (二) 又以蘇丹紅1號 (Sudan I) 為例,是常見的一種人工合成的偶氮紅色脂溶性染料,在食品中不會天然存在,雖然常被用於著色,但在歐盟、美國及台灣皆不可以使用於食品中,而蘇丹紅1號被國際癌症研究署 (IARC) 歸類為第3級致癌物 - 無法歸類為致癌因子(Not classifiable as to carcinogenicity to humans),代表該物質對致癌性的證據仍不充分或有限。(資料來源SGS安心平台)
    二、食品中添加致癌物有什麼法規規範?
    (一) 我國為管理我國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,並維護國民健康,定有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(下稱食安法)。
    (二) 按第15條第1項規定:「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包裝、運送、貯存、販賣、輸入、輸出、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:一、變質或腐敗。二、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。三、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。四、染有病原性生物,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。五、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。六、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,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。七、攙偽或假冒。八、逾有效日期。九、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。十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。」,回到我們今天「蘇丹紅」的情形,該情符合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的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。
    (三) 又按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: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;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、廢止其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食品業者之登錄;經廢止登錄者,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:二、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、第四項或第十六條規定。」,違反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,衛服部是可以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,如果情節重大,可以命該公司歇業或停業,甚至還可以廢止公司登記、商業登記之全部或一部份登記。
    三、 高雄裕榮食品公司在聲明稿中有提及,若有消費者已經購買有疑慮之商品(有效日期為2024.9.8-2024.10.2),可憑發票(2024.1.08-2024.2.21)向通路商申請退換貨,對於消費者之損害,高雄裕榮食品公司也會負起責任。目前各大通路已先將蝦味先商品預防性的下架,以免民眾買到查驗不合格的蝦味先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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