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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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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洪家駿律師成功駁回上訴,維持原告勝訴判決!

     

    案件中,被告駕駛時彎腰撿手機未注意車前狀況,導致原告面部重傷及流產。法院認定無因果關係,還原公道,保障行車安全!

     

    【證據的使用及審判過程是怎樣的?】

     

    在案件中,原告在一審中已經提供了相關證據並且被告自認,這對原告有利。

     

    然而在二審中,被告試圖重新爭辯並提出新的辯解(例如對單據的質疑),但法院認為這屬於新的防禦方法,應該在一審中提出,不能在二審才提出。這提醒大家,在法律訴訟中,證據與辯解的提出時機非常重要,若在適當時機未提出有效的防禦,法院可能不會再接受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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