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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詢自白無效,判決無罪!

  • 警詢自白無效,判決無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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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成功辯護,無罪釋放】

    案件分享:

    被告在通訊監察過程中,疑似販賣甲基安非他命。警方依此線索,偵查並提起公訴。可是,經過我們的辯護律師 #洪家駿律師 在法庭上的精準辯論,我們成功說服法院做出無罪判決!

     

    辯護經過:

    被告的警詢自白沒有錄音錄影,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的規定,應視為無證據能力。

    第三人的證述前後不一,無法證明被告有販賣毒品的事實。

    經過我們的不懈努力,兩審均判定被告無罪,成功捍衛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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