誣告性侵,還我清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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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分享:
當事人被一名任職於八大行業的女子指控性侵,對方報案時聲稱自己是「被強迫發生性關係」,還提告妨害性自主。
但經深入了解,整起事件其實是對方單方面的說法,並無任何客觀證據支持。
我們主張:
雙方通訊對話中,看不出有任何「被強迫」、「不願意」的蛛絲馬跡
事後驗傷報告也顯示,沒有任何掙扎、抵抗的痕跡
整體看來,根本就是一場「誤會」甚至可能是「報復式提告」
在我們創辦人洪家駿律師的親自出庭辯護下,成功讓地檢署裁定我方當事人「不起訴處分」,保住了名譽與未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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