贈與不是你說了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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❓夫妻吵架或家暴,就能撤銷贈與嗎?
➡️洪家駿律師表示:不一定,仍需個案判斷是否符合重大事由。
本案為夫妻間撤銷贈與之爭議。
原、被告原為夫妻關係,原告主張婚後曾將名下股份贈與被告,
其後雙方感情生變,發生激烈爭執,甚至互控家庭暴力
被告在本所創辦人 #洪家駿律師 協助下,向法院明確指出:
國稅局之贈與申報資料,僅屬原告對稅捐機關之單方申報
並不足以證明夫妻雙方就股份移轉「已有贈與合意或協議」
贈與關係成立,仍須回歸民法上雙方意思表示是否一致
最終,法院採納我方見解,
認定原告未能舉證雙方成立贈與合意,
判決駁回原告請求,被告勝訴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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