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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到付款後發現商品不符,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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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晉凱新新聞
    貨到付款後發現商品不符,怎麼辦?
    網路購物消費爭議層出不窮,他們以「貨到付款」方式支付網路購物商品,拆封後發現商品不符,欲退換貨卻遍尋不著賣家,宅配業者也不願處理,且多數案件都是在臉書、Line遇到購物陷阱。
    一、「貨到付款」最安全?

    許多網購族以為「貨到付款」最安全,待商品抵達再付現,如此則可避免商品遲遲未送達的風險;但「貨到付款」已儼然成為詐欺集團的溫床,惡質賣家掌握了消費者的心態,紛紛主打貨到付款,然後再透過宅配業者代收款項的服務,讓消費者先付款、再開箱,一旦發生商品不符或毀損時,宅配業者不會退款也不會透露賣家寄件人資訊,消費者必須自行聯繫賣家退換貨事宜,此時若賣家神隱、靜待宅配業者匯款入帳,即可現金入袋且逃避追索。宅配業者只負責配送貨品及收款,卻對寄件人身份、寄送物品概不負責的營運方式,已被惡質賣家所利用,大大損害了消費者權益。

     

    二、收到貨到付款包裹,儘速拆封驗貨。若商品不符、瑕疵或根本未訂購,可聯絡託運單上之寄件人要求退貨退款,或可向貨運業者反映,請其協助處理退貨退款事宜。

    1.宅配業者代寄件人收取貨款後,這些貨款仍會在宅配業者手上保留一段時日,若收件人即時發現並反應商品內容有誤,宅配業者應有足夠時間退回款項。

     

    2.宅配業者為了方便特約客戶需求,對收件人隱藏寄件人資訊,無形中阻斷了消費者向惡質賣家主張退換貨權益的管道,已成為侵害消費權益的ㄧ大幫兇。

    三、如仍無法解決消費爭議,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,以維護權益。

    四、宅配業者應啟動退款機制杜絕惡質賣家

    (一)、在電子商務發達的時代,宅配業者居於消費者與出賣人之間,除單純貨物運送人之角色外,因出賣人另委任宅配業者代收貨款,依理應認宅配業者就代收貨款權限內,為出賣人之代理人。   
    (二)、依民法規定
    1.「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,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,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。」
    2.「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,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,其錯誤,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。」
    當消費者發現宅配業者所配送之物與原先購買商品不符時,得對於出賣人、寄件人撤銷買賣之意思表示,並請求返還已交付之貨款。倘因消費者事實上可能缺乏出賣人、寄件人的資訊,而宅配業者為出賣人、寄件人代收貨款,法律關係上可認為宅配業者係出賣人、寄件人之代理人,因此,消費者逕向出賣人、寄件人之代理人,也就是宅配業者撤銷買賣之意思表示,要求代理人將已代收之貨款退還消費者,法律層面的處理上應該是依法有據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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